配套先行
當局積極推動綠色出行,交通局更透露已批准引入兩款電動電單車在澳發售。電動車輛逐步在先進地區使用,已是大潮流,皆因零排放、無污染,預料未來將成為交通工具主流;故小城為電動電單車引入大開“綠燈”,早該如此。
撇開現今電動車輛是否成熟的問題,主要在電池效能和壽命。引進電動車輛還須重點解決配套問題,最基本就是方便的充電設施。斯雨閱讀新聞只知政府批准兩個牌子電動電單車入口和銷售,卻隻字未提配套。事實上,在引進電動車之前,當局必須規劃好充電設施,如外國設立街頭充電咪錶位,或在公共停車場加裝充電設施,電動車才有運行的條件,否則一切得個講字。
當然,本澳環境特殊,將電動電單車搬入街舖,或自街舖拉出拖蘇,便能解決充電問題。但推動環保新型交通工具是政府行為,當局不去及早配套和規範,任由民間電線亂飛叉電,一旦發生意外,誰人負責?
同時,駕駛電動車輛與汽油車輛不同,分別不在駕馭技術上,而是電動車輛着車後沒有引擎馬撻聲,駕駛者若不察,一踩或扭“油門”,車子突然飆前,很易釀成意外;又因引擎無聲,途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若一時不習慣,仍以聽覺協助辨別有否來車,亦很易發生意外。
看來,推行電動車輛之前,當局還須向居民作應用宣傳,增強交通安全系數。
斯 雨